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北方分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北方分公司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401023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单价限价(含税)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含税) (单位:元,人民币) |
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1 | 5271450 | 5271450 |
合计 | 527145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附件A及附件B两部分,分别以折扣方式报价(附件A与附件B折扣可以不同,但对于附件A所有内容折扣必须一致;对于附件B所有内容折扣必须一致)。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4、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投标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通用车辆维修:总成修理、中、小修、一、二、三级保养; | 南航北方分公司原汽车修理厂(桃仙机场北一路、空港三街路口,中国航油加油站对面) | 自维修单发出之日起1-2日内修车完毕。(包括维修前检查、诊断时间) |
2 | 通用车辆项修: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后桥大修、暖风空调大修等; | 自维修单发出之日起3-5日内修车完毕。(包括维修前检查、诊断时间) | |
3 | 特种车中、小修、日常保养; | 自维修单发出之日起1-2日内内修车完毕。(包括维修前检查、诊断时间) | |
4 | 特种车,特种设备总成大修、液压系统大修、暖风空调系统大修; | 自维修单发出之日起3-5日内修车完毕。(包括维修前检查、诊断时间) | |
5 | 无偿提供充电桩监管服务。 | 覆盖整个合同期。 |
1.7 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类(包含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辆)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属地管理部门网上备案查询记录(《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须具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销售发票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自2025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销售发票扫描件各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辆上的检验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具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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