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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全通路518号的19项机器设备(含税)

· 2024-05-06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HB1000609
    项目名称 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全通路518号的19项机器设备(含税)
    转让底价 7891.5654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5-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30
    资产概述
    共计19项机器设备,具体如下:
    15万吨镀锌生产线,共9项;
    30万吨镀锌生产线,共5项;
    桥式起重机,共1项(含行车轨道,不含厂房结构梁);
    双梁桥式起重机,共3项(含行车轨道,不含厂房结构梁);
    格力空调,共1项。
    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宜昌市 - 猇亭区 - 全通路518号
    重大事项披露
    1 、本次转让的资产详情以《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为准(详见网站公告附件),本次转让的资产均未做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等行为。资产交接时以现状为准进行交割。
    2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因时间较长,转让方不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技术资料,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的正常使用 , 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 、本次挂牌的机器设备放置于宜昌市猇亭区全通路 518 号,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全通路 518 号,荣经理 153 3571 2121 ,施部长 139 8678 5401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签署《现场探勘确认书》,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机器设备的种类、质量和数量具体以现场情况和实际交付情况为准,如出现数量或种类有误或缺失、质量缺陷等情况,不影响成交价,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次资产转让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由买受人自行拆除或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5 、本次资产转让成交后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等,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6 、标的物拆卸、搬迁等拆迁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场地费、保管费、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及搬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赔偿、搬迁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害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未及时拆卸、搬迁等产生的损失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灭失 / 毁损,以及为存放标的物产生的场地费、报关费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7 、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 3 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到转让方处办理移交手续。(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全通路 518 号,刘经理, 180 7130 8955
    8 、受让方须在办理移交手续后 15 日内自行提取标的物,如迟延未提取标的物,可能产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场地占用费,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9 、交易双方办理完标的物移交手续,受让方方可安排人员进入现场拆卸。受让方须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拆卸团队进场施工,并需向转让方提交经专家审核确认的《设备拆卸方案》,并与转让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交纳拆除工作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 5% )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受让方必须在标的物移交后 4 个月内完成标的物的拆卸和搬离,逾期须向资产转让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见《资产转让合同》。
    10、 受让方在接收标的物后由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的保管、拆卸和搬运,期间若出现财产丢失、火灾、人身损害等任何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全部责任,资产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拆卸、搬运竞得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资产,否则一经发现,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本次资产转让标的物的物理空间以所在车间厂房为界限,超出物理界限的部分均不属于本次标的物范围。
    12、 严禁破坏厂房固有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地平基础、车间外立面,否则一经发现,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本次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生产线应税项目名称为冶金专用设备,税率 13% ;销售起重机应税项目名称为起重机,税率 13% ;销售空调应税项目名称为空调,税率 13%
    14 、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标的资产信息
    机械设备
    标的状态 其他
    资产名称 详见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清单
    计量单位
    成新率 12%-26%不等
    数量 19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5-06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367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3.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资产评估价值为残余价值,转让范围以附件中的《资产明细表》为准。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资产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湖北[宜昌]玖誉[2024]资评报字第007号、008号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6.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7.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8.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9.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资产明细表》所列资产进行移交,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2367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 1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 2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 e 产权——个人中心 -- 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 e 产权——个人中心 -- 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宜昌国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03-01
    评估值(万元) 7891.5654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夷陵国资评估结果明细表.pdf 资产转让合同.docx 附件2024-报007-评估结果明细表.pdf 资产交割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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