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澜悦花园配套幼儿园空调设备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万科澜悦花园配套幼儿园空调设备项目方案征集
项目编号:FJZT-2023-102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志翔
项目联系电话:180050113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国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9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彭女士、0591-832127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志翔、林滢,18005011305、18059778899,guozhixiang@chinaccs.cn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采购设备清单
1.1详见公告附件1.空调设备清单。
1.2本项目涉及的产品设备能效须满足相应的政采节能水平要求。
2、征集内容:
2.1设备技术参数方案及预算
备注:
(1)标注*的为主要设备,未标注*的为附加设备。
(2)供应商需根据征集人提供的平面图纸,提供设备清单、布置图、相关内容详细的技术参数,详细描述其品牌、具体技术参数;按主要设备和附加设备,分别提供主要设备、各项附加设备、所有设备的预算价。
(3)预算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运输、保管、安装、保险、保修等直至交付征集人的总费用;供应商所提供的方案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总预算。
3、报名提供材料: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项目总预算:总价不超过【55】万。
5、资格要求(随方案征集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
5.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对于此次征集的方案,业主单位有权免费使用相关技术文档(提供承诺函)。
6、报名和方案征集时间及地点:
6.1报名时间:
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方式:
6.2.1潜在应征人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投递报名本项目。
6.2.2现场报名:纸质报名材料递交至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信平路10号1号楼6层。
6.2.3网络投递报名:凡有意应征者,应于【2023年3月15日17时30分】前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招标平台(https://fjzb.chinaccsscm.cn/)进行报名登记,根据提示完成单位注册进行本项目相关文件的登记申领)注册、审核相关事宜请于时限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6.3踏勘
6.3.1征集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应征人可自行前往场地对现场和其他环境进行踏勘。潜在应征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6.3.2潜在应征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3.3现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北侧】。如有需要,潜在应征人可在其报名后联系征集人确认具体地址。
6.4递交方案时间及地点
6.4.1递交方案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止,以送达时间为准。
6.4.2递交方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信平路10号1号楼6楼开标大厅】。
6.4.3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志翔、林滢】
6.4.4联系方式:【18005011305、18059778899,guozhixiang@chinaccs.cn】
6.4.5未报名的潜在应征人,其递交的方案不予受理。
7、评选办法
7.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
7.2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个入围方案。选中的方案非最终方案,选中单位应积极配合征集单位对方案进一步修改。
8、成果要求
8.1提供方案内容清单:
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清单(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效果图(如有)、售后服务等。
8.2格式要求:
方案文件必须密封外包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单独装订成册,电子U盘文档一份。将纸质方案文件包封一个密封袋、电子U盘文档包封一个密封袋。
8.3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方案征集稿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的;
⑤应征单位的方案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9、附则
9.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应征单位递交的方案并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方案。应征单位应保证征集单位使用应征单位所提供的成果,不被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如就知识产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应征单位承担,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9.3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9.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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