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理实一体化实训中心新建工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4〕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理实一体化实训中心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
2.2 标段名称: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理实一体化实训中心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内;
2.4 项目规模:新建实训教学大楼面积约23000平方米,9F,需要有教室、实验室,实训中心及600人报告厅及其他配套用房。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包括装配式建筑)、基坑支护、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绿建设计、红线范围内室外配套管线、道路、围墙、景观、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包括通讯、广电等数据信号,不包括红线外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规范要求。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等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设计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万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期内)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8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10分) |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 | 设计方案(60分) | 1、设计说明书(8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3分 (2)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调研,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2、总平面设计(9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3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人防、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 使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3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3分 | ||
3、建筑设计(9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3)设计图纸完整、齐全,满足国家有关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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