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交警大队关于业务技术用房空调机组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8,926.1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警大队关于业务技术用房空调机组及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8,926.1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8,926.1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空调机组 | 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8,000.00 | 638,000.00 |
1-2 | 电气设备零部件 | 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安装辅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926.18 | 530,926.1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警大队关于业务技术用房空调机组及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警大队关于业务技术用房空调机组及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www.sxggzyjy.cn/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领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B座8层进行投标确认;
3、领取文件: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确认领取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标书支付确认为准),待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领取文件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版)》。
6、各投标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7、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向阳大街中段18号
联系方式:18891850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陕核工业集团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B座8层
联系方式:029-656658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091558498
中陕核工业集团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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