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压站丰乐站新建备品配件仓库及广从站、东平站、渔沙坦站、龙逸站、天河站、鹤洞站、员村站局部修缮工程施工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R施工 x货物 x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加压站丰乐站新建备品配件仓库及广从站、东平站、渔沙坦站、龙逸站、天河站、鹤洞站、员村站局部修缮工程施工
1.2项目编号: JY-2025-SG-0002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1.6最高限价: 377080.84元
1.7采购项目概况: ①加压站丰乐站新建备品配件仓库及值班室木门更换工程施工:丰乐站现有仓库已划拨给水表厂使用,导致站内空间无法满足各类备品备件的存储需求。为适应持续增长的仓储需求,建议在站内剩余地块上兴建一座专用仓库,以确保这些关键物资得到妥善保管。并且站内职工近期巡检,发现值班室部分木门遭受白蚁侵害,门框出现裂痕,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建议更换这些受损的木门。
②加压站广从站、东平站修缮工程施工:对广从站、东平站的各个功能室进行改造和修复,为监控设备和值班人员提供合适的硬件场地,切实保障供水生产;
③加压站管理所渔沙坦站、龙逸站、天河站、鹤洞站、员村站局部改造工程施工:渔沙坦站保安室、二楼仓库及其楼梯间内饰面老旧破损,储物间前坡面破损、保安室旁水龙头处地面无排水设施、站内各飘檐处均存在漏水问题,渔沙坦村自来水蓄水池排水管破损,为保障职工及生产安全,现需对相关项进行整改。龙逸站计划隔断单间储物间;站内需新设防泄漏围堰。天河站北库储液池需封填;为规范站内车辆停放,现需使用热熔标线在天河站内绘制停车位。鹤洞站办公楼一楼男厕小便器经常存在堵塞情况,现需对管路重新布置,更换小便器,并隔断小便器区域;调度室雨棚现需进行修漏处理;鹤洞站泵房天面雨水口管径不足,导致经常堵塞,现需扩大雨水管管径。员村站泵房天面伸缩缝处进行修漏处理;更换员村站值班室破损大门、员村小型站破损防盗门和隔音窗。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①加压站丰乐站新建备品配件仓库及值班室木门更换工程施工:采用12×10m的单层建筑,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深0.7m。地面施工从素土夯实开始,依次铺设100mm石屑垫层、150mmC25混凝土、20mm水泥砂浆找平、5mm水泥自流平(向门口1%找坡),最后涂防静电环氧地坪漆。外墙由100mm岩棉彩钢墙板和C80142立柱构成。屋面有间距2m的不锈钢管三角形桁架,铺100mm厚彩钢夹芯板双坡屋顶,再涂2mm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门窗包含8扇1500×1500白色塑钢窗和1扇1500×2200不锈钢防火双开门。值班室:拆除并更换4樘损坏木门(900×2050规格3樘,1700×2100规格1樘),用聚氨酯注浆修复门缝,门洞饰面先钢丝挂网M5水泥砂浆抹灰,再满刮2道耐水性腻子,最后白色乳胶漆底面各刷两遍。
②加压站广从站、东平站修缮工程施工:广从站值班室拆除隔墙扩建后墙地面修缮,其余功能室局部墙面天花修缮,更换破损玻璃;东平站功能室墙面修缮,卫生间重建地台,内部修缮,翻新外立面等。
③加压站管理所渔沙坦站、龙逸站、天河站、鹤洞站、员村站局部改造工程施工:渔沙坦站保安室、二楼仓库及其楼梯间装饰翻新、保安室旁空地及排水情况整改,更换站内破损塑钢门及防火门、渔沙坦村自来水蓄水池破损排水管及地面修复;龙逸站厕所改造、加药间增加次氯酸钠防泄漏围堰;鹤洞站办公楼首层厕所改造、调度室天面修漏、泵房天面雨水管更换并敷设集水雨水管;员村站泵房设置雨水集水槽、更换值班室铝合金玻璃门;天河站绘制停车位,封填废弃储液池。
2.2项目工期:R计划工期 x交货期 x服务期为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
①加压站丰乐站新建备品配件仓库及值班室木门更换工程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施工工期为50日历天;
②加压站广从站、东平站修缮工程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③加压站管理所渔沙坦站、龙逸站、天河站、鹤洞站、员村站局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9日,施工工期为100个日历天。
2.3地点:R建设地点 x交货地点 x服务地点位于 发包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R施工质量要求 x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x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采购需求》
2.5其他:R安全目标如下:详见《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协议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R(1)供应商应当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R(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
x(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R(5)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三个工程需要各委派一个专职安全人员,供应商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②本项目三个工程需要各委派一个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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