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厦富春宾馆(广州)有限公司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520号中创盈科大厦12 楼 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1 2 月 1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SZB25C0298G
2.项目名称: 浙江大厦富春宾馆(广州)有限公司中央空调机组采购、安装项目
3.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工期 | 招标预算 |
中央空调机组(含新机组就位,机组、管道、电路安装、机房恢复、设备调试;旧机组、管道拆除吊运等) | 1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 人民币 70 万元 |
( 1)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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