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0月20日 17: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行政区域 | 枣庄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 17: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09:30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卓轩(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200087420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0100 |
项目概况: |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1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202000333 |
项目名称: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项目 |
预算金额:795.92万元 |
最高限价:795.92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 795.92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0分至2022年10月27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3.方式: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投标。 |
4.售价: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3.开标地点:枣庄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签章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版))。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与投标人/投标人进行交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一人参加开标活动。严格按枣指办发[2021]105号文件规定主动出示三码信息,积极配合各项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叉感染。参与投标的所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报告。因未出具相关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后果自负。入返枣人员自行查看执行枣庄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开标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120001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
地 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527号 |
联系方式:3011288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91370402MA3UTY406W卓轩(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解放北路126号中央广场 |
联系方式:0632-512856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田经理 |
联系人电话:0632-5128567田经理0632-5128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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