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922202400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学生宿舍楼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02-28,更正为:2024-03-04。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3-04,更正为:2024-03-0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05 09:30:00,更正为:2024-03-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3-05 09:30:00,更正为:2024-03-14 09:30:00。
一、 原项目名称:中学学生宿舍楼空调采购项目
更正为:学生宿舍楼空调采购项目
二、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更正
第一次更正 原详细描述: 注:以上参数中序号1、2、3、4、5、6、8、9、10、11、12、13参数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依据为GB/T7725-2022、GB21455-2019)原件扫描件或技术白皮书或生产厂家官网技术参数截图进行佐证。
更正为: 注:以上参数中序号1、2、3、4、5、6、8、9、10、11、12、13参数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或产品彩页或厂家证明材料或产品说明书或生产厂家官网技术参数截图进行佐证。
说明:本项目空调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均为额定值或标定值。
三、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更正
原详细描述: (三)其他要求
1. 现场踏勘:因本项目所采购的空调安装点位较多,每个点位的安装环境条件各不相同,使用的铜管、空调水管、胶带等辅材量也不尽相同,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空调在2024年春季开学前必须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保障入学学生使用,因此,为确保报价的准确性,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供应商须提前到学校进行现场勘查,并由学校提供已到学校进行勘查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鲜章),将扫描件上传到本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
更正为: (三)其他要求
1. 现场踏勘:因本项目所采购的空调安装点位较多,每个点位的安装环境条件各不相同,使用的铜管、空调水管、胶带、空调架等辅材、耗材量也不尽相同,同时,根据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空调在2024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保障入住学生使用,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因此,为确保报价的准确性,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可提前到学校进行现场勘查,在响应产品制造商标配的基础上所增加的铜管、空调水管、胶带、空调架等辅材、耗材费用包括在报价中,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 第四章 4.3.3价格扣除中相关说明更正:
原详细描述: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更正为: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20%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20%);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五、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中上传的采购需求与询价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以询价通知书内容及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无
名称: 南江县实验中学
地址: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路滨河路东段257号
联系方式: 18981664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 0827-86197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单位管理员
电话: 0827-8619660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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