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0.493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0000万元,占 0%。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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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一台美的变频分体落地式空调器 | 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 0.4930 | 无[ZG-350701-2023100762096] |
部门单位名称: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浦城分中心
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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