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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zsjqt202407-008
二、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飞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32号丰乐蜀湖湾16、17幢16-商201
中标金额:肆佰陆拾柒万陆仟肆佰壹拾元整(46764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牌: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数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单价: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代理费44280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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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曹思敏,联系电话:18712012204。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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