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XJY1110001020512001
二、项目名称:六安二中河西校区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亿森暖通维修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东大街兴美花园c-1号楼21铺
中标(成交)金额:319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二中河西校区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六安二中河西校区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要求:本项目为:六安二中河西校区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3年,采取 1+1+1 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施工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宣兴连、黄玲、张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6楼,联系电话:0564-32282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中学河西校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中学河西校区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青桐路
联系方式:0564-3300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6楼
联系方式:黄工 0564-3228239
安徽省六安市第二中学河西校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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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ct-gyl-jc2023004)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