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
六安市人民医院 5 号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
号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
成交结果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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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AHZQ-H-20240126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5 号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舒城路 2 号 8 号楼 603 室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玖仟元整(小写: 259000.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货 物
物 类
类
名 称:壁挂式空调室内机等
品 牌:麦克维尔等
规格型号: MWM036SP 等
数 量: 30 台等
单价: 2034.48 元 / 台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庆、余一朗,葛晓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 141 号红叶大厦 7 楼 701-702 室,联系电
话: 0564-33827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 21 号
联系方式: 0564-393709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 141 号红叶大厦 7 楼 701-702 室
联系方式: 0564-338272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老师、杨工
电 话: 0564-3937090 、 0564-3382728
2024 年 0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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